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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漁工逆向酒駕遭攔,牽連僱主移送行政裁罰

陸漁工逆向酒駕遭攔,牽連僱主移送行政裁罰
  • 發布日期:106-11-20
  • 發布單位:金山分局


金山分局萬里派出所警員莊育承於106年11月19日16-18時在萬里區石角路口控燈執行「萬里蟹」交通疏導勤務,於17時許發現對向一男子騎乘黑色普重機一路自石角路口逆向行駛至台二線西濱路口,莊員見狀隨即以無線電通報勤指中心,並請同時段擔服玉田路、西濱路口交通疏導勤務之交通分隊警員曾雋協助攔查,曾員接獲通報後,於17時15分在西濱路口攔獲該名逆向機車騎士,隨後萬里所副所長林育賢亦立即馳赴現場支援同仁,到達現場後發現該名男子係一張姓大陸籍船員,領有宜蘭縣政府核發之大陸船員識別證,經員警初步調查,張男表示渠受僱之漁船因現於瑪鋉漁港上架維修,渠當時騎乘677-○○○號重機車要外出買包香煙,即被員警攔獲,因張男滿身酒氣,經員警詢問後,張男表示剛才有飲用保力達B,經警方對張男施以酒測,張男酒測值達0.18mg/l,雖未達公共危險罪送辦,惟張男已違規,警方當場亦對其製單舉發,並當場查扣車輛移置保管。
另查張男係屬於暫置區域原船安置之大陸船員擅離原漁船,惟非以偷渡為目的,僱用張男之潘姓船長及張男已違反「漁業法」及「台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安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本案將由金山分局函請業務主管機關裁罰潘姓船長3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