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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安演習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107-05-24
  • 發布單位:金山分局

107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號演習」
演練日期:107年06月04日 星期一
演練時間:13點30分至14點00分
實施防空警報發放
交通管制及人車疏散避難
請配合憲、警及民防人員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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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一)、防空警報發放後,住家請立即緊閉窗戶,並將室內、外燈火熄滅;商家請立即將室內燈源、鐵門(或大門)關閉,並將廣告,招牌燈源關閉;請勿逗留於騎樓地或於巷口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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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鐵、臺鐵及捷運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及接送親友應立即依引導,實施疏散避難。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依「准下不准上」原則,於各交流道實施管制;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引導疏散及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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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演習期間如您拒絕配合管制,並經執勤人員勸導仍不遵從者,依據民防法規定,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下以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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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習當日將利用「災害訊息廣播平台」介接系統,發送簡訊至演習區域內3G、4G行動電話,請民眾配合演相關管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