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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到:
115年春節監察防貪宣導
- 應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行賄罪之規定,不得收受賄賂、餽贈、不當利益或接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邀宴或請託關說。
- 本分局透過多元管道,宣導「不送禮、不受禮、不赴(邀)宴、拒受不當請託關說」,宣示革除陋規積習及杜絕紅包文化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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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加關懷社區居民,匡正「收錢有罪,送錢沒事」的錯誤觀念,鼓勵主動反映可疑治安情資,積極參與預防及打擊貪污犯罪,達成建立廉能政府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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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辦理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工作,研析成因及策進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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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外界主動捐贈,應依據「公益勸募條例」、「警察機關收受各項團體獎勵金、慰問金、加菜金等經費收支作業注意事項」等規定列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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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發現民眾行賄,或員警涉嫌收受賄賂、不正利益、接受不當餽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等違失案件,應立即查處並以「機關政風狀況反映報告表」陳報警察局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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